南阳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清理向企业
拉赞助、搞摊派等现象的通知
园区各企业:
为减轻企业负担,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做好决战二季度齐心破危局全力谋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加快经济社会发展,园区管委会就拉赞助、搞摊派等现象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园区内各企业凡遇到向其拉赞助、搞摊派等现象,应及时向园区管委会报告,园区管委会会同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将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清查、处理,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追究责任,进行党纪政纪处分,涉及刑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二、若企业因自身宣传等需要,自愿赞助,应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备案。
南阳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2009年5月11日